重庆市物价局关于113路
等19条公交客车线路客运票价的批复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渝价〔2009〕338号
重庆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有关113路、258路、372路、373路、458路、607路、620路、816路、818路、820路、866路、875路公交车制定普通、中高级车客运票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公交线路票价批复如下:
为保证我市公交改革的顺利进行,规范公交营运线路管理,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市公交集团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了调整。对113路、258路、607路进行了线路延伸;由于朝天门大桥的通车等因素,导致部分公交线路改道,需要重新制定373路普通车、620路普通车、875路普通和中级车、816路普通和中级车、818路、820路和866路普通中级和高级车客运票价;同时在372路和458路上投放中级车。
以上线路需重新核定相关客运票价。根据我市公交客运票价计算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核定以上12条公交线路票价(票价表附后)。
经批准的公交中高级车线路必须保证有普通车同时运行,以满足不同乘客需求。在上述线路运行的所有公交车辆都要明码标价,张贴票价表,未明码标价的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