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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50N/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关于用好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落实以上三项重点政策的贷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为充分用好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积极支持我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项目储备。此轮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高、利率低、期限长,对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应急保障能力,拉动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围绕旅居设施、医疗应急设施、城郊大仓基地设施三个方向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的前提下,积极指导和推动有关企业,持续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加大贷款投放和政策解读。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根据我市确定的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自主决策的原则,加大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保本微利目标合理确定。同时,要明确专人专班,及时为区县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加强政策协同和横向联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建立全流程贷款台账,并按月将相关台账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动态调整项目清单,定期将项目清单推送三家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合规情况,推荐有需求的项目争取其他信贷融资,并定期组织三家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有关区县、相关企业,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张伟,023—67575100;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陈维云,1388316105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杜韵嘉,15922755196;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胡凌云,151023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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