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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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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正式核定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权

登记托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21115    渝价〔2012372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

你中心《关于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由试行转为正式执行的函》(渝股转让[2012]80号)收悉。我局于201011月以渝价[2010]382号文核定了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从20101120日起试行,试行至今运行良好,未接到有关企业或股东投诉。经研究,现将正式核定的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对以下两种情况予以免收托管年费:(1)纳入上一年度市级特困企业名单的企业;(2)已进入法人清算、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

三、你中心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服务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广大用户的监督。

四、以上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从2012112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0]382号)同时作废。

 

附件: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权登记托管收费标准

 

 201392141183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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