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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永川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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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调整永川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渝价〔2008455

 

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永川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成渝高司[2008]4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永川地区经济发展,经市政府批准,永川立交将东迁2.33公里至成渝高速K55+850处。新立交建成后,由于永川收费站开口位置发生变化,与其相关的通行区间计费里程也将随之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有关规定,现批复东迁后永川收费站至成渝高速重庆段其他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如下(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二、成渝高速公路其他收费区间的收费标准仍按有关文件执行,维持不变。

 

附件:1.《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联网收费各区间车辆通行费标准测算表》

       2. 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各区间收费里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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