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北部新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关于请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181)要求,为了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争取国家支持打好基础,请你们编制并上报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国家三部委专门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见附件1),请你们按照大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规划草案,并填报项目申报表1-10(见附件2)。规划草案应包括拟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内容,并单独用表格列出。
二、时间要求
请你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在2010年7月5日前,将规划草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委、市环保局,并请一并报送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由于市发展改革委已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汇总全市规划草案,请你们同时将规划草案的电子文档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逾期不报的区县,项目将不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三、其他要求
本通知和附件可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李东彦67575864,汪洋67575866,传真:67575865,电子邮箱:shengtaihuanbao@yahoo.com.cn
市市政委:李尊 67886056,传真:67886056
市环保局:李剑 89188783,传真:89188715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黄万金67506500/13602160980,徐红灯67507878/13883970095,传真:67505495,电子邮箱:hbycq@163.com
附件:
1.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2.项目申报表1-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