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2〕349号
区县发展改革委,市属有关企业集团:
为做好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充分认识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的重要意义,深入调研,积极推荐,为争取国家支持做好项目储备。
二、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919号)文件(以上两个文件市发展改革委内外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网站均可查询)关于“重点领域”等有关内容和本地资源及资源综合利用现状,按照《通知》的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推荐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基地)和骨干企业。
三、请于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doc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67575863)
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