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检验新技术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渝四院[2002]19号)收悉。为适应临床
医学检验技术发展的需要,你院引进新技术,开展了抗胰岛素抗体测定等检验项目,根据你院测算
成本,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开展的抗胰岛素抗体测定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抗胰岛素抗体测定          免疫学法  40.00元/项
    2.内生肌肝清除率试验        酶促动力学法 15.00元/项
    3.核提取物抗体测定(包括抗ENA、抗ssA、抗JO-1、抗sM、抗nRNP、ScL—70、抗着丝点抗
体测定)免疫学法                             15.00元/项
    4.淀粉酶测定(包括血清、尿或腹水)  速率法 10.00元/项
    5.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直接法 11.00元/项
    6.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直接法  8.00元/项
    7.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ERA21—1)
                                    巢氏PCR法 150.00元/项
    8.乙型肝炎核心抗原(HBcAg)测定    放免法  15.00元/项
    9.尿胰蛋白酶Ⅱ测定        金标免疫法       68.00元/项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2年9月20日起试行半年,期满后再重新申报制定正式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