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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月租按天计费

日期:2003-01-30
重庆联通昨日宣布:从2月1日起,联通手机用户(GSM130/131和CDMA133)的月租、来电显示 费,由原来的每月收费方式调整为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目前手机月租费通行的收费方式是:如果用户是上半月入网,月租费就要按全月收取,如果是 下半月入网,月租费按半月收取。 这样一来,用户可能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合理。举例说,用户如果在今天(30日)去办手机入网, 他必须首先交半个月20元的月租费——哪怕他实际只用了今、明两天。如果用户需要来电显示的话, 他还要交10元来电显示费,事实上他也只使用了两天。 用户遇到的问题还存在于退网:如果用户去办理退网,即使当月还剩几天,他也必须交纳全月 费用。 联通此次调整的此项收费方式就解决了这一用户反映较大的问题。比如用户还是今天(30日) 入网,他就只需交2天×(40元÷31天)≈2.58元的月租费。如果需要来电显示服务,他也只需交2 天×(10元÷31天)≈0.65元。 联通方面称,收费方式的改革将进一步提高联通手机消费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息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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