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行社安排的商场购物,发现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旅游者索赔时,旅行社却仅承担协助旅游者合理退还和索赔的责任。
今年春节期间跟团到泰国旅游的江北王女士,在导游指定的卖场购买了一价值5048元的翡翠手镯,当时导游说质量绝对有保证。但回重庆后经专家鉴定,王购买的翡翠是仿品,目前市价为50元。王找到旅行社要求赔偿,但旅行社指出合同中“旅行社仅承担协助旅游者合理退还和索赔的责任”的条款,拒绝给王女士直接的经济赔偿。
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表示,合同中“旅行社仅承担协助旅游者合理退还和索赔的责任”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因为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即对自己指定的购物点有审查义务。如果旅行社指定的购物点出售的商品有问题,即表明旅行社未尽到审查义务而存在过错,旅行社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再自向销售者追偿。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