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效制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涪陵区物价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春节价格监管力度,价格投诉明显减少。
一是做好事前提醒,防患于未然。2009年1月9日召开了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告诫会,明确要求全区各运输经营单位和客运站必须将客票价格张贴上墙和运营车内,标明中准票价和上浮执行票价,客运车辆的种类(普通车、中级车、高级车),必须使用经区物价局监制的标价牌、价目表,并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发生。1月14日组织两个检查组开展了春节市场节前价格和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检查,对涪陵城区各大型商场、超市、药店、通信、交通客运、旅游等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等商品的价格和货源供应情况,明码标价情况,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客运票价公示上墙,明码标价上车,并对个别经营者明码标价不规范、自制标价签、赠送模糊,个别客运经营者未将客运票价张贴在车内等行为进行了纠正,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是做好投诉受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区12358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群众的投诉和票价咨询,春节期间,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咨询12件,与去年相比减少了50%,值班人员对群众举报、咨询进行了耐心解答。其中受理客运车辆票价投诉、咨询10件,主要集中在涪陵至珍溪、涪陵至北拱、涪陵至包鸾、涪陵至蒿枝坝、涪陵至雨台山方向,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个别车辆没有及时将中准价和上浮价的价格表张贴在车内醒目位置,乘客不清楚票价是否正确。值班人员对咨询、反映的问题作了认真记录,提醒乘客车辆没有张贴上浮票价表有权拒缴上浮的部分票价,并向举报人详细解释了国家的客运票价、成品油价格、洗车场收费等相关政策,举报人了解了国家的价格政策后,对此表示满意。受理投诉1件,经执法人员调查没有违反客运票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