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武隆县客运站和运输企业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道路汽车客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武隆跨区县客运班线票价上浮10%,浮动时间段定为2010年1月30日凌晨起至2010年3月10日24时止,以减轻客运车辆经营负担,缓解解运输企业压力。县发改委将票价浮动方案进行备案的同时,要求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加强领导,做好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工作,合理调配运力,适时增加线路,合理安排农村客运班线,保证春运期间偏远农村旅客顺利返城返乡。
3月11日备案上浮期限已到,县发改委及时派员对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超过了备案报告中的上浮期限,没有按时恢复客运票价,县发改委对此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违规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将客运票价取消10%的上浮恢复原价,并进行了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