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报道

南川区发改委四举措进一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

日期:2013-05-06

一是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市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得高于4000;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期不得高于1500元。

二是进一步明确收费时限:择校费按期收取,凡跨期或三年一次性收取的,属违规收费。

三是进一步明确免收内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四是进一步明确公示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收取择校费时要将收费标准、收费时限和免收内容在收费的醒目处公示出来,接受群众监督。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121    电话:023-67575000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易地扶贫搬迁咨询电话:023-67575148    虚拟货币“挖矿”投诉举报电话:023-67575292

渝ICP备08000498号-10    网站识别码:5000000043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