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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发改财政教委三部门重新核定该区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日期: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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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日,南川区发改委、财政局、教委三部门重新核定该区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核定后的公寓收费标准为:

隆化职中:安有空调的兰苑和梅苑320/生、期,未安空调的竹苑和菊苑300/生、期;水江中学300/生、期;南川中学、道南中学、南川一中、南川三中4个学校的高中学生公寓均为280/生、期。

新标准从今年秋期学生入住时起执行。

南川区发改委  金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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