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及时注销涉及公安部门的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公安部门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渝财综〔2014〕60号)文件,县发改委对涉及丰都县公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并及时对丰都县交巡警大队收费许可证中的相关行政事业收性收费项目予以注销,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对汽车号牌(不反光)、挂车号牌(不反光)、摩托车号牌(不反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不反光)和 汽车场地考试、大货车场地桩考仪考试、汽车道路考试、考生自备汽车其他车场地道路考试等8个项目取消收费。
丰都县发改委 聂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