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新闻报道

綦江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了

日期: 2014-10-27
字体:

从今年91日起重庆市统一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綦江区发改委在广泛调研、成本测算和召开论证会的基础上,提出了该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区第一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批准,同意从今年91日起,调整綦江区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具体调整标准为:工业用气2.54/立方米调整为2.84/立方米商业和集体用气由3.05/立方米调整为3.10/立方米;车用CNG价格由3.65/立方米调整为3.97/立方米(按质量计由5.36/kg调整为5.84/kg)。居民生活用气本次不作调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