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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公布《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14)》

日期: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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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通知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00号)的相关要求,市物价局加大了涉企收费管理力度,开展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收费项目由2010年市政府公布的《重庆市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渝府发〔201031号)的63项减少为50项,减少20.6%。收费项目目录增加3项,合并7项为3项,取消5项,放开(转为市场调节价)2项,其他减少5项,其中取消了土地房屋“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费”、市政“建筑垃圾污染整治费”、规划“激光卡费”、税务“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收费”、交通“绞滩服务费”;放开了市政“储粪池(沼气池)清掏及粪便代运费”、人社“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勘验及评审费”。

以上清理情况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市物价局公布了《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14)》(渝价2014368号)。凡未列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场调节价除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对违反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明年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继续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是未列入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二是根据情况放开一批竞争充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三是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和降低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并建立涉企收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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