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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核定殡葬基本服务正式收费标准

日期: 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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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津区政府审定同意,重庆江津殡仪馆有限公司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从2014630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江津区发改委对江津殡仪馆的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成本测算,经研究,同意江津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试行标准从2016630日起转为正式标准。

要求江津殡仪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推行服务项目,不得捆绑消费;应保持基本殡葬服务环节的完整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将同一项基本殡葬服务内容拆分为不同环节的服务项目进行收费;严禁以特殊服务之名,变相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应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向用户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和规范的服务委托书,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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