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实施效果评估承接单位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及我市招投标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委拟公开比选《重庆市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实施效果评估》承接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围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全链条AI落地,特别是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从经济效益、合规风控、运行效能、社会效益、技术安全五大维度开展量化和综合评估。
(二)经费标准:最高限价为20万元。上述报价覆盖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评估。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同类项目承接业绩,能够提供开展评估的必要条件,保证项目评估按期完成。
(三)人员保障:项目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项目,开展实质性评估工作。项目负责人须是副高级及以上或同等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经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单位、项目组长、团队成员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完成前技术团队人员能够持续提供支持和支撑。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填写《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申报书》,准备纸质版一式5份(需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鲜章),电子版1份(刻录至光盘),相关资质及业绩附佐证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密封送至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恒明路1号716室,送达后请电话联系。资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申报书;
2.营业执照;
3.业绩证明;
4.真实性承诺书;
5.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信用查询截图)。
(二)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日18:0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67572547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申报书
3.竞争性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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