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评估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工作要求,更好反映我市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成效,我委拟开展重庆市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评估,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优选评估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要求
(一)评估内容: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全面评估重庆市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围绕“五统一、一破除”,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数据可得性等原则,建立重庆市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定性定量评估结论,提炼总结重庆市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及短板,针对性提出进一步优化工作建议,编制形成评估报告。
(二)经费标准:本项目最高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大写:贰拾万元整)。上述报价覆盖评估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2025年7月中旬前提交开题报告;2025年9月底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2025年12月底前提交结题材料。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政策和业务有较深理解,具有相关评估项目业绩,具有较强的指标体系构建、数据综合分析、政策项目评估能力,能够提供开展评估的必要条件,保证评估成果按期实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人员保障:项目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评估项目,开展实质性评估工作。项目负责人须是副高级及以上或同等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评估工作要求,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三、申报资料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资料:申报单位需填报《重庆市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比选申请书》(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首页及尾页加盖鲜章,并整体加盖骑缝章;如联合申报,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18点前(北京时间)。
(三)申报递交地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处。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方式:023-6757566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706室
邮 编:401121
附件:1. 重庆市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比选申请书
2. 竞争性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