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5-06-03
字体:

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有关材料均悉。为加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保护与活态传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5〕560号)要求,现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委(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下达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转发下达

本投资计划采用投资补助的资金安排方式,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计划下达情况要及时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关联至本批计划文号。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你委要会同文化旅游、文物、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若有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惩处。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项目单位请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更新,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我委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为:依托国家级资源新建重大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活态传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

请你委加强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切实推动项目落实加强文化设施管理体制创新、开展文化设施运营机制创新、推进文化设施服务模式创新等“软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要切实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碰生态红线。要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不搞标新立异、大拆大建,杜绝“半拉子工程”“报大建小”等问题。

附件:1.重庆市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重庆市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