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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完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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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收费〔2025〕566号



为积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要求,构建完善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助力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区”,不断提高公众出行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组织召开完善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9日

会议地点:重庆两江假日酒店重庆厅

二、听证人名单(共3名)

任  芳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郝  祎  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志辽  民盟渝北区委会主委、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35名)

(一)消费者代表(20名)

晏顺才  教师

刘  翔  自由职业者

李  玥  社区工作者

曹  欢  自由职业者

叶  颖  企业职员

江世珍  企业职员

王  丹  社区工作者

陈  洪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邬光洪  企业职员

姜雪梅  自由职业者

刘  钊  企业职员

吕吉雯  自由职业者

康旭伟  企业职员

胥朝军  退休人员

喻  鑫  企业职员

刘中鹏  自由职业者

蒋小龙  企业职员

彭弋珈  社区工作者

向福庆  企业职员

傅大玲  退休人员

(二)经营管理者代表(3名)

张雁珍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薛胜超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张  磊  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三)市人大代表(2名)

宋  震  市人大财经专业组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书记

朱春霖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四)市政协委员(2名)

毛  溧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廖红海  新加坡阿朗斯投资集团主席、阿朗斯(重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五)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6名)

钟玉玲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刁静俐  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调研员

李  正  市交通运输委副处长

钟勇谋  市国资委干部

邓光礼  璧山区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刘清泉  市消委会副秘书长

(六)专家学者(2名)

黄承锋  重庆交通大学副校长

陈义华  市政协副秘书长、重庆大学教授

四、旁听人员名单(10名)

陈莎莎  企业职员

雷秋玲  企业职员

文  念  企业职员

王  柳  社区工作者

付  义  企业职员

宋鸣桂  企业职员

祝  海  自由职业者

刘  黎  自由职业者

宋明骏  学生

郭栋梁  自由职业者

五、新闻媒体名单(5名)

重庆日报、华龙网、重庆广电第1眼TV时政新闻中心、重庆之声、上游新闻。

六、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一)背景及主要原因

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于2005年2号线开通时初步形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不断扩大,轨道交通客运量、运营成本及公众对于高质量出行的需求均发生了变化,需进一步优化完善票价机制。

一是增强票价体系、优惠措施与轨道线网规模适配性的需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已由2005年的13公里增至2024年的494.58公里(不包括江跳线、璧铜线等市郊铁路),随着线网出行总量、出行结构、出行路径的变化,票价里程区间的划分已不匹配线网规模,需要调整优化,凸显“递远递减”原则,增强城市轨道交通对中长距离乘客的集聚作用。运营企业实行的票价7元封顶优惠,已不适应当前线网规模;单一9折优惠,也未能充分体现“多乘多惠”绿色出行理念,需要调整优化,形成多层次的优惠措施体系。

二是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水平的需要。2024年,我市城市轨道交通日均客运量394.85万人次(其中进站量244.74万人次,换乘量150.11万人次),预计2028年,运营里程将超700公里,日均客运量将超700万人次。轨道线网客运量持续提升,对网络化安全运营提出更高要求,包括大客流组织、列车精准调度等。同时,为更好满足乘客多元化需求,企业需从打造智慧车站、数字化运维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出行品质。

三是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城市轨道交通补贴支持力度。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不断扩大,票款收入与运营成本差距日益加大,运营成本监审报告显示,人次票款收入(不含税,含免费及优惠乘客)占单位运营成本的14.54%,需完善票价机制,增强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公益优先、综合保障原则。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是涉及民生的重要价格,坚持公益属性,保持其价格优势,引导绿色出行。保持对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等乘客优惠措施不变,新增对城市轨道交通依赖度较高的通勤乘客的配套优惠措施。

2.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原则。为适应城市轨道“多网一体化、分工专业化”的运营体制改革,综合考虑实际运营成本以及政府、企业、公众可承受能力,优化票价形成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能力提升,助力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3.优化结构、合理比价原则。综合考虑线网规模、客流分布、出行距离等因素,优化票价里程区间,保持与地面公交票价的合理比价,完善绿色出行票价体系,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4.递远递减、最短路径计费原则。按照乘坐里程分段计价、乘坐里程递远则单位公里支出递减、线网内最短路径计费等原则,充分保障乘客利益,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中长距离出行的骨干作用。

(三)票价方案

方案一:按乘坐里程计价,0—4(含)公里2元;4—8(含)公里3元;8—12(含)公里4元;12—17(含)公里5元;17—23(含)公里6元;23—30(含)公里7元;30—40(含)公里8元;40—55(含)公里9元;55公里以上每增加20公里增加1元。

方案二:按乘坐里程计价,0—8(含)公里3元;8—13(含)公里4元;13—19(含)公里5元;19—26(含)公里6元;26—34(含)公里7元;34—44(含)公里8元;44—59(含)公里9元;59公里以上每增加20公里增加1元。

(四)影响分析

综合对比两套方案,方案一保持起步价2元不变,票价不变的付费乘客占比30.73%,票价增加1元的付费乘客占比63.97%,票价增加2—4元的付费乘客占比5.30%,更好体现与现行票价政策的衔接;方案二调整起步价,票价不变的付费乘客占比25.02%,票价增加1元的付费乘客占比73.58%,票价增加2—4元的付费乘客占比1.40%,更多地体现共同分担的原则,促进中长距离乘客的绿色出行。目前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内最长的单程计费里程为88公里,方案一及方案二对应的票价均为11元。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客流分配模型,综合考虑人口、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分担率变化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加密、通达性增强、优惠措施调整等因素,通过动态模拟,预测票价变化后,短期内城市轨道交通进站量略有下降并逐渐恢复。

(五)配套优惠措施

考虑票价变化对出行乘客的影响,特别是通勤乘客的需求,本次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票价机制坚持综合施策,运营企业不断完善优惠措施。

1.延续的优惠政策

免费乘车:65周岁以上老年人、身高1.3米以下儿童、盲人、一级二级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消防救援人员。

半价优惠:已实名登记的学生、三级四级残疾人。

换乘优惠:公共交通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

9折优惠:持畅通卡(含NFC卡,下同)消费。

2.新增的优惠措施

可持畅通卡或渝畅行码享受以下优惠,后续推出的渝快码享受同等优惠。

自然月累计优惠:为引导公众更多选择城市轨道交通出行,按自然月内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累计消费金额设置梯度优惠。月累计消费未满100元,享9折;满100元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享7折;满200元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享5折。

作日7点前进站优惠:为鼓励公众错峰出行,缓解早高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压力,在工作日7点前刷卡进站,可享7折优惠。

“常乘客”优惠:为鼓励公众更多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积极为运营管理建言献策,乘客可注册成为“常乘客”,自然月内第40次、第50次、第60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免费。此外,“常乘客”按月度积分排名可获免费乘车奖励。

丰富优惠票种:为满足高频次、远距离乘客的出行需求,持续丰富计期票(有效期内不限乘坐里程及次数)、计次票(有效期内不限乘坐里程)等优惠票种。

自然月累计优惠、工作日7点前进站优惠与现行公共交通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不同时叠加,按照最有利于乘客的原则计费。

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运营企业累计优惠6.99亿元,通过测算,方案一、方案二年优惠金额分别增加1.90亿元、1.86亿元。根据城市轨道交通乘车消费记录,剔除免费乘客,付费乘客人次平均支出为3.21元(含税),实施配套优惠措施后,方案一、方案二的付费乘客人次平均支出分别增加至3.76元(提高0.55元)、3.79元(提高0.58元);按月均出行10.81次计,方案一、方案二人均月支出分别增加5.95元、6.27元;通勤乘客按每月22个工作日、出行44次计,方案一、方案二人均月支出分别增加24.20元、25.52元。

七、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监审范围选取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全部正式运营线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由与运营相关的主营业务成本和财务费用构成。严格按照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出具报告的监审程序,经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审核,核定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单位运营成本为15.13元/人次。

八、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2025年5月14日9∶00至2025年5月23日9∶00期间,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官方网站(http://fzggw.cq.gov.cn)意见征集栏(每日0∶00至7∶00为系统维护时间,意见征集栏暂无法使用)、电子邮箱(sfc204205@163.com)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

(二)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并于2025年5月29日凭本人身份证在重庆两江假日酒店会议签到处报到参会。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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