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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节约用电”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商的公告

日期:2024-07-24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电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合理的用电习惯,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节约用电”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商,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拍摄专业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节约用电相关宣传要求,结合重庆居民用电特点,拍摄制作倡导节约用电的短视频1个。

2.将制作并审核通过的宣传短视频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发布并推广。

二、工作时限

2024年8月8日前完成拍摄并交付。

三、工作经费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信用记录良好。

(四)团队应具有相应的器材设备及拍摄经验,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视频项目。

(五)能根据视频标准及要求,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五、报名材料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按以上要求,自愿报名并提交比选申报书(附件1),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含宣传短视频初步脚本);

(二)意向报价(含明细);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业绩证明;

(六)真实性承诺书;

(七)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材料递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份数:申报材料请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参选服务机构应将申报资料装入自制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参选服务机构公章。

(二)递交时间:2024年7月30日18:00前。

(三)递交地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757639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206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2024年“节约用电”宣传短视频拍摄服务商比选申报书

            2.专家评审打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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