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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研究》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日期: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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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研究》竞争性比选工作。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背景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指出,重庆要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2年12月,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中国先行区”。2023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2023年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对表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提出未来5年美丽重庆建设主要目标任务。为筑牢我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我委拟开展《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二、课题研究要求

(一)工作内容。全面调研、梳理我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现状和政策背景;总结、提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重庆实践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我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具体内涵、总体思路、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等。

(二)工作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课题研究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构建等相关研究工作。

(三)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确保能持续提供较好的服务支撑。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首页、尾页加盖单位鲜章,在封装袋表面规范填写申报单位名称、联络人、电话)。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研究思路、研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7天内。未按期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09长江办秘书处。邮编:401121。

  联系人:涂老师,联系方式:67575169。  

附件:1.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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