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深化实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研究课题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深化实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研究课题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建立“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是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22〕40号)明确要求,要深化实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更加注重造血功能培育、协作方式创新、资源要素流通,加快“一区两群”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优选评估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提交开展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报价,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比选。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系统梳理对口协同发展机制运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学习借鉴浙江、广东、山东等先进地区对口协作机制的经验做法,统筹研究其他帮扶机制中可复制参考的对口协作方式,探索在对口协同中建立市领导联系机制、市级部门联席协调机制,优化完善结对关系、健全资金分配机制等体制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深化实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的意见建议。
(二)编制经费。参选单位报价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绩效评估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具有独立承担相关政策研究或绩效评估的业绩。
(三)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编制大纲、进度安排、研究团队等内容;
(二)意向报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高校除外);
(四)业绩证明;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3年10月30日17:00点前。
(二)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19,邮编:401121。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2.比选评分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杨涛,电话:6757599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4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