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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实施成效评估承担机构竞争性比选的通知

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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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参与比选单位:

为科学评估2020-2022年度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实施成效,充分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优选实施成效评估验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0-2022年度共七批次投资计划所涉及全市41个行政区(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和高新区)的1331个小区的居民供电设施改造项目。

二、评估要求

为保障评估量和水平,评估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重庆市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渝发改能源〔2020〕712号)、《重庆市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置指导意见(试行)》(渝经信发〔2020〕93号)等文件要求,评估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立项、审批、资金使用、施工等程序合法合规性;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档案存档等环节合法合规性;工程质量及改造实施有效性;居民获得感提升情况。

三、验收经费

总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3年9月15日前。

五、评估方式

成效评估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方式,其中资料审查需覆盖所有改造项目,现场核查则应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渝东南等3个区域各随机选取不少于1个区县,现场核查区县需对改造项目进行全类型抽查(包括:户表改造、高层火灾隐患治理)。

六、成果要求

成效评估应形成总报告,报告应至少就下述要点形成明确评价意见: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情况(项目调整变更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全过程招投标情况;资金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情况;施工质量及成效;各区县自验收情况;档案管理情况。

七、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无不良诉讼。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重庆”、“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成员,将一律不得作为候选单位及验收团队成员。

(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任务的注册机构。

八、申报材料

参与报名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进行标注,电子版一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人营业执照;

(二)承担评估实践、课题项目书面证明,项目责任人及全部验收团队成员对评估工作的书面履责声明;

(三)参选机构应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咨询机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四)参选机构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标准认真完成评估工作,并承担一切失职失责风险;

(五)评估实施方案;

(六)评估费用报价单。

申报材料递交至重庆市能源局电力处。截止日期:2023年7月25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宋双翼  6757517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3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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