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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能源局关于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高温汛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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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能源油气〔202030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有关单位:

2020年6月13日,一辆液化气槽罐车在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上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0〕45号),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油气长输管道高温汛期安全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温汛期全市管道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强降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高发、频发。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将面临较大安全风险。2016年6月30日,我市中石化綦江—重庆成品油管道曾因山体滑坡发生管道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2016年7月20日,中石化川气东送管线湖北恩施境内受山体滑坡发生泄漏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停供。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管道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年来市、内外管道事故经验教训,对高温汛期管道保护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1.切实开展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研判和隐患治理

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将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除和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全面排查影响管道安全的滑坡、塌陷、裂缝、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并报属地区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待查。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管道企业上报的地质灾害风险点逐一开展现场督查检查,确保各地质风险隐患点管控和整改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完善应急预案和及时应急响应

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认真分析高温汛期特点,科学优化和完善应急预案,要于近期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检验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区县(自治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于近期牵头组织一次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应急疏散演练,重点演练疏散组织、逃生路线等,确保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一旦发生事故,周边群众能快速、有序撤离,最大程度保障管道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能源局

2020年6月18       

(联系人:董一辰,联系电话:6757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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