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公告
(20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2号令)的规定,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重庆市调整主城区出租汽车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重庆市物价局定于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现行出租车租价
1.基本租价
(1)出租汽车白天运价。时段:6:00时(含6:00时)-22:00时,
(2)出租汽车夜间运价。时段:22:00时(含22:00时)-次日6:00时,
2.低速行驶费
营运时速为0
3、合租费
出租车在租用期间,应征得第一用户的同意,方可搭乘第二用户。其合乘里程部分,分别按租价的80%计算支付。
(二)拟调价方案
综合考虑我市主城区出租车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参考周边城市租价水平,现提出以下两个调整方案。
| 项 目 | 方案一 | 方案二 | |||
| 白天时段 | 夜间时段 | 白天时段 | 夜间时段 | ||
| 起租价 | 9元/2km | 9.9元/2km | 10元/3km | 11元/3km | |
| 超出起租里程后每公里租价 | 2元/km | 2.3元/km | 2元/km | 2.3元/km | |
| 低速行驶费 | 营运时速为0—12公里,计时满5分钟加收租价的50%,之后,每满2.5分钟加收租价的50% | ||||
| 返空费用 | 20公里以上开始计费,计费金额为公里租价的50%。 | ||||
说明:
1、车型划分:本次运价调整以天语车为代表车型。今后如推出同档次车型,仍按本次拟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2、返空里程:返空里程确定为
3、营运时段划分:白天时段:6:00(含)-23:00;夜间时段:23:00(含)-次日6:00;
4、合租费:合乘路段费用由合乘乘客平均分担。
三、听证会参加人(28名)
(一)乘客代表(12名)
刘  珈  重庆九龙石光电镀厂职员
文青青  重庆交巡警大队10支队职员
张  洪  重庆市宏盛劳务有限公司职员
李  菲  重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中心职员
张晓伟  重庆英伦物流有限公司职员
黎厚喜  南岸区弹子石社区居民
周朝霞  北碚区河嘉村社区居民
范中红  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旺街居民
程克英  巴南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
胡秀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装备处财务科职员
汤洪光  巴南区江州路社区居民
谢光辉  重庆银狐物流有限公司职员
(二)出租车经营者(2名)
雷  霆  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胡宪华  重庆友联出租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三)出租车驾驶员(2名)
黄  敏  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四)市人大代表(3名)
王筱欣  重庆理工大学教学督导团副团长
杨朝红  渝中区市政管理局环卫三所所长
杨  李  重庆市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工会主席
(五)市政协委员(3名)
宋春梅  市工商联常委 重庆聚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舰  民建南岸区委副主委重庆市经信委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副主任
罗  章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
(六)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4名)
邹  超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
蔡华东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林  毅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部部主任
贾友明  重庆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秘书长
(七)专家、学者(2名)
丁  瑶  重庆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杨家学  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听证人名单(共5名)
刘卫东  重庆市物价局副局长
唐青阳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副校长、重庆行政学院副院长
杨亚丽  民建重庆市委秘书长
王雪梅  市监察局派驻重庆市物价局监察室主任
毛邦松  重庆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
五、其他事项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重庆市物价局将于
特此公告。
重庆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