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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定西南大学等6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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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西南大学等6所高校开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考虑到6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以及合作双方办学协议,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核同意,现将6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6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核定为:


二、6所高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三、6所高校应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合作办学项目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新生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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