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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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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投〔2018〕98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7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817号),为落实好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建设管理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代码基本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明确规定的投资管理基本制度。非涉密项目用好项目代码是项目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单位便捷获取政府服务信息、高效推进项目工作的重要工具。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有的项目没有依法依规申请领码,有的项目存在重复领码,有的区县和部门执行赋码、验码、用码规定不到位。这些问题妨碍了对项目的调度管理、对审批行为的监督规范、对监管信息的及时掌握,是新形势下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亟待解决的问题。

各单位要按照中发〔2016〕18号文件、国务院第673号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2017年第3号令)及市发展改革委等19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投〔2017〕101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依法实现一项一码

(一)引导项目单位领码用码。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各类审批和监管的部门(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应用管理部门)要加强普法工作,深入宣传项目代码的法定地位和应用项目代码的重要意义,提高项目单位领码用码的自觉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和投资在线平台应用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提醒项目单位在办理审批手续前领码和用码,在编制审批、资金申请等各项申报材料中标注项目代码。项目单位领码后,应确保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中使用该唯一代码。

(二)明确项目代码赋码职责。中央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应通过中央平台申请领码;我市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应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服务应用申请领码。企业投资项目的赋码机关为该项目的核准、备案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的赋码机关为该项目的决策机关,一般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关。项目单位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赋码,项目信息实时推送至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以下简称网审平台)。项目代码经投资主管部门复核后,项目单位即可凭项目代码办理后续审批服务事项。

(三)做好项目赋码服务工作。收到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信息后,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为项目单位提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项目单位筛查、剔除申报中的问题,并避免单个项目重复赋码。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政策要求的项目,应告知项目单位关注法律政策风险,可以在尊重项目单位意愿的前提下,由项目单位注销已获取代码,防止项目单位不必要的工作投入。对备案类项目,可结合备案手续同步开展赋码服务工作。

(四)加强项目代码核验。各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应当首先查验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通过网审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真实性、申报材料与网审平台上的项目信息是否一致。对没有项目代码、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受理通知书应当注明项目代码。项目申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市级重点项目、统计入库时必须提供项目代码。

三、做好项目代码日常管理,防止多码、错码问题

(一)规范项目变化的代码管理。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延期,项目代码保持不变。投资项目需要重新审批、核准、备案的,原则上应当重新赋码,同时注销原项目代码。

(二)加强已赋项目代码监测检查。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法人单位名下的多个项目代码,加强与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法人单位的联系沟通,发现一个项目有多个代码的,要及时进行合并、撤销等处理,并告知项目单位。

(三)强化在线平台技术手段。完善投资在线平台在赋码环节和赋码后自动甄别、筛查、提示等功能,引导项目单位合理申报,为投资主管部门做好项目代码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项目代码应用,充分发挥项目代码作用

(一)利用项目代码归集和共享信息。各有关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下达资金时,应进一步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及项目信息。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项目审批、建设、监管相关信息应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并利用网审平台在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推动金融机构运用项目代码。

(二)利用项目代码加强项目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要利用项目代码开展项目调度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进度,加强动态分析,发现并推动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在线平台应用管理部门在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中,应当发挥项目代码作用,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归集的项目信息,并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移动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项目各类信息的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三)加强对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各类审批文件、计划或资金下达文件、招标公告等应用项目代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应用项目代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项目代码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要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各区县、各部门在审计、督查等工作中,要将投资在线平台的应用和项目代码的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项目审批、监管等不纳入投资在线平台管理、不履行代码核验职责等情况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项目代码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一项一码,大力推广项目代码应用,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投资在线平台业务对接,切实履行好验码用码职责。投资项目各类审批和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中涉及职能调整的,要做好项目代码管理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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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地震局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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