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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

日期: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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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财金〔2018〕255号


各区县(自治县、管委会)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全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辖区相关企业深入学习,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准确把握《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各市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存续期企业债券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做好到期兑付资金准备;在项目策划时,要落实项目自身收益,构筑市场化盈利模式,充分利用企业债券创新型品种,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运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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