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重庆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技﹝2009﹞686号
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设我市信息、生物两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委于2008年制定了《重庆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指南》,启动了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去年已认定并授牌12家信息产业领域企业为首批龙头企业,并给予了相应支持。
        今年,我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基地龙头企业认定工作。请你们按照《重庆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
        一、申报流程
        1、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内企业由园区管委会组织推荐申报,其他企业由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组织推荐申报。
        2、请区县主管部门务必按照指南中明确的产业重点领域,比照指南中列举的基本条件把握申报企业的质量,指导企业填写完整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附电子文档)。
        二、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报送我委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星华    张  斌
        联系电话:67575796  67575790
附件:重庆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