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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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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09〕1531号

北部新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市级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做好我市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区县项目由当地发展改革委、经委联合上报;北部新区区域内的项目由北部新区管委会报送;市属企业项目由市级控股(集团)公司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请你们按发改办环资〔2009〕2355号要求,认真筛选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项目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环气候处)和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并抓紧进行项目策划和储备。
三、其他事项
(一)对在建项目和已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请你们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经得起国家检查。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文档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cqdpc.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梁 波 刘 强
联系电话:67575863 67575862
传 真:67575865
电子邮箱:cqsthb@sina.com

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熊川龙
联系电话:63896843
传 真:6389744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的通知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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