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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日期: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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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技〔2010〕280号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533号)安排,我委将组织向国家申报一批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应由投资备案主管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二)请投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把握支持方向,认真遴选项目。在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前,可先与我委衔接咨询。
(三)资金申请报告中务必编写节能环保措施章节,其他申报要求按照2009年专项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536号、537号)执行。
(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北部新区)和拓展区(涪陵区、万州区、荣昌县)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余区县不超过1个。
(五)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国家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项目初审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申报材料包括主管部门推荐意见2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初稿)1份、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6份,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专家评审入围的项目,如需修改完善,正式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一式五份以及电子文档)应在2010年5月4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斌、陈博闻
联系电话:67575790、67575798 传真:67575798
电子信箱:zhangbin200@gmail.com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补充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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