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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风电场规划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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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况
重庆市风电规划二期工程已进行测风的风电场共31个,规划总资源装机容量为1470MW。其中27个风电场目前已基本具备开发条件,规划装机容量为1301MW,主要分布在石柱县、奉节县、巫溪县、酉阳县、云阳县、万州区、黔江区、丰都县、巫山县、武隆县和万盛区。2015年前规划开发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732MW,2015年以后拟规划开发容量为569M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重庆市风电场规划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9月,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规划环评工作。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识别制约重庆市风电场规划二期工程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因素,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产生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评价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评价规划要素的环境合理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和跟踪评价计划,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规划编制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工作程序:应在充分理解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阐明并简要分析规划的编制背景、规划的目标、规划对象、规划内容、实施方案,及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划的关系,对规划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收集资料、公众参与,制定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现状评价与规划分析的基础上,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等资源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生物多样性、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土壤、能源矿产、气候、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等,针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敏感环境要素以及主要制约因素,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结论。
成果提交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最终以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规划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如规划范围及周边的居民住户等,其次为关心规划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
主要事项:1、对规划实施的态度;2、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3、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声、环境空气、水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保护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戈,电话:023-6757583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尧,电话:023-68725603,传真:023-68725084
E-mail:haitianjingying@yahoo.com.cn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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