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渝发改技〔2012〕425号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75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创新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原则上要符合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尤其满足具体研发基础要达到的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编制方案。申报单位按《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自主编写方案(方案提纲附后)和提供相关附件,并填写一览表(发改办高技﹝2012﹞755号附件)。
    (二)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相关区县发改委或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
    (三)相关区县发改委或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按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转报我委。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或咨询机构进行审查论证,择优上报。
    三、上述材料请于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2.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