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技〔2012〕480号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8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专项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满足《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编写提纲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备齐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务必于5月11日前,将编制好的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分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2份。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于5月14日对报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按《通知》要求上报。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星华,联系电话:67575796
        市财政局联系人:罗新,联系电话:67575317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