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日期: 2012-06-28
字体:
渝发改技〔2012〕769号

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信息、生物、高技术服务业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决定实施2012年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有关领域产业化示范、创新基础能力等重点项目建设。
一、实施任务
(一)加快高技术产业相关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建成一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产业化示范工程,形成若干新的增长点,带动产业进一步做大规模。
(二)支持一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尽快形成对产业发展的服务和支撑作用。
二、专项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产业化示范
1.电子信息,重点支持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低成本、高灵敏度,低功耗、高可靠性物联网传感器的产业化项目和检测监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产业化项目的,除基本要件外,还应提供近三年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产学研用”合作协议(或合同),近三年的销售订单;国家或市级质监部门(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市标准化研究院)出具的产品标准查询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申报平台项目的,应以现有检测监测机构为基础,能对物联网器件、终端、设备的性能、可靠性与一致性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能对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市民切身利益的水、电、气、讯等公共产品进行全过程监测监控,并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发布相关信息。
2.生物产业,重点支持保健品和医药两个方向。保健品重点支持功能确切、市场容量大的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生产项目,保健食品项目依托产品应获得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申报单位应已申报或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主要原料使用重庆道地中药材,或企业已建有主料规模化种植基地的项目优先,企业近三年平均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保健用品应为面向个人市场的保健类器械,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市场准入凭证,企业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医药重点支持现代中药和化学药生产项目,项目依托产品应为2009年后取得新药证书,中药应为1类~7类新药,化学药应为1类~3类新药,申报单位近三年平均工业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
3.电子商务,重点支持面向国际市场商贸交易服务,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结合,以及面向消费服务、非实物交易等其他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所申报平台项目已上线运行或试运行,其相关业务年交易规模或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4.高技术服务业,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三大领域。研发设计服务重点支持面向第三方提供工业技术服务的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签订的研发服务合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重点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授牌园区主导或参股的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科技中介、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创业投资、创业辅导等创新服务协调发展,形成高效创新服务体系;信息技术服务重点支持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小微企业提供零门槛、低成本、多场景应用的智能化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重点支持市级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自主创新能力项目。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良好,对行业支撑和促进作用明显,2011年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应达到3%,非企业单位近三年研发投入经费年均增速应达到30%;平台至少拥有3项有效专利,2011年受理专利不少于5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2011年成果转化、试验验证不少于1项,对外服务合同不少于3项;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标准。2010年和2011年前批准建设的平台,投资完成量应分别超过90%和60%。
(三)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发
重点支持前述产业化示范专项涉及领域的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三、2012年专项实施要求
(一)产业化示范项目,按照《重庆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技﹝2006﹞1297号),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大纲见附件),提供相应要件,并编写项目简介,项目简介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应为未使用过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需全面总结平台前阶段建设和运行情况,提供书面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大纲见附件),提供相应要件,并编写项目简介,项目简介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项目,需编制项目研发方案,并提供技术先进性和技术成果证明。
(四)对市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内企业,在满足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五)产业化示范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由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申报。各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实,择优推荐,无推荐文件的项目,我委不予受理。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向我委直接申报。
(六)符合专项要求的申报项目将纳入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储备项目库。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档,应于7月16日9:00~17:00之间,送至逸安酒店,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地点,届时见酒店大堂指示牌。
(二)本专项通知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cqdpc.gov.cn)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三)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咨询机构或专家对上述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参加答辩评审,择优支持。请申报单位提前制作10分钟的ppt,做好答辩汇报的准备。
联系人:苟晓余,联系电话:67575795
电子邮箱:gouxiaoyu@hotmail.com
附件:
1. 产业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2.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3. 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