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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下达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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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投〔2013〕917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765号)要求,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现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8071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17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
各项目区县要根据“十二五”规划人口指标,把握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变化趋势,按照“整体推进、整镇销号”的原则,通过新建工程和已成工程的扩网、改造、联通、整合等措施,以建设标准化集中式供水工程为主,将解决人口、工程投资分解到乡镇和村,落实到工程,明确具体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安排和建设工期等,将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备案。
二、抓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安排,本次计划配套安排了20万人建设任务,为推进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安排了6903人的集中居住点建设任务,各区县因此要相应调整年度实施方案,专项编制生态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今年计划下达后,我市“十二五”建设任务将逐年减少,请各区县一定要结合咨询和审查意见,扎扎实实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1000吨/万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抓紧完成项目申报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各项目区县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强化水源可靠性论证,坚持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强化水质检测保障措施,设计规模1000m3/d以上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必须配备日检9项常规指标的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有条件的水厂配置安全防护监控系统。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次计划下达项目要通过《投资项目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项目信息报送(系统软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网下载)。
(二)本次计划纳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月报范围,相关区县水利部门要按照渝水规计〔2012〕38号要求,通过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于每月28日前报送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同时,在每月25日至30日通过水利OA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市水利局水利处。

附件: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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