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部新区发改局、各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14年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更好的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请按照经贸领域储备项目的要求,认真收集本辖区(企业)建设项目,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汇总反馈至经贸流通处邮箱(cqfgwjmc@163.com)。
        附件:
        1、 2014年重庆市经贸领域储备项目要求.doc
2013年10月21日
        (联系人:王建波;电  话:67575822  传真:6757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