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碳排放量的通知

日期: 2013-12-06
字体:
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工作,确保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市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13年度碳排放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08-2012年任一年度碳排放量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暂按经我委组织核查的,年度碳排放量达到前述规模的企业确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通过“重庆市企业碳排放申报系统”(网址:http://118.192.65.10:8089/welcome,用户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后6位)和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格式见附件)向我委申报。
(一)鉴于此次申报工作与各企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联系紧密,请你们高度重视,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或请相关核查机构协助申报(负责该企业碳排放核查的核查机构不得参与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2013年度配额。
(二)关于年度工程减排量的申报,暂按我委《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重庆市企业碳排放申报系统”将于12月4日(星期三)前正式开通,请各企业及时激活账户(可自行修改企业密码)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四)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资环气候处)联系。联系人:陈如寿、梁波,联系电话:67575867、67575861,传真:67575865。

附件: 年度碳排放量申报书.doc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