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四部委《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专项、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专项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通知》所列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要求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备齐相关附件,填写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申报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7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收取。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和市卫计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按《通知》要求上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8日
 
 
        (联系人:张    斌,联系电话:6757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