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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移民局关于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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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移民局:
为尽快启动和切实做好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根据《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地〔2014〕368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办法》规定,经公开申报、专家审查、结果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了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联合体作为我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备选机构(详见附件1)。市级审批项目的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将全部从中抽选,区县审批项目的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可优先从中选择。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按《办法》有关规定,共同负责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事务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包括:收集服务单位季度报告及报表,汇总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协调解决全过程投资控制造价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等。
三、建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制度。服务质量考评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共同组织专家开展,主要实行单项项目考评。单项项目考评分工作阶段进行,并根据各工作阶段得分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市里可结合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综合各单项项目考评得分,开展年度综合评价。项目考评得分和年度综合评价将作为下一年安排委托任务以及实行退出机制的重要依据。除对出现《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情况的服务机构将取消其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资格外,对于单项项目考评平均得分或年度综合评价得分低于80分的服务机构也将责令其退出。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渝发改地〔2014〕368号文执行。若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反馈。
附件:1. 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管理备选联合体机构名单.doc
2. 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表.doc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移民局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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