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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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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44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216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757万元(其中:市统筹基建资金1379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1378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设备购置
按照批复的《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渝发改农〔2014〕1025号)要求组织实施。抓紧制订购置设备招标方案,完成设备购置,指导区县完善项目建设,待项目建成后,负责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优化配套方案
督促项目区县抓紧将建设任务下达到项目单位。按照渝发改农〔2014〕1025号确定的建设任务及建设目标,指导区县水利部门,抓紧完善相适应的检测用房及场地建设、环境改造、人员配置、检测运行经费、检测车辆等工作,并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一旦设备到位,能够及时安装调试及设备的有效管护。
三、加强档案管理,完善设备交接
要加强档案管理,研究制订设备交接方式,确保设备购置后,及时进行交接,同时要制订管理办法,确保设备有效管护及项目后期运行管理。在设备购置及相关工作中,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本次计划下达项目要通过《投资项目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项目信息报送(系统软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网下载)。
(二)本次计划纳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月报范围,相关区县水利部门要按照渝水规计〔2012〕38号要求,通过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于每月28日前报送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同时,在每月25日至30日通过水利OA系统网上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市水利局水利处。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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