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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14年度报告工作情况的通知

日期: 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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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标函〔2014〕630号

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14年度招标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包括2014年新获得资格的机构)应按规定报告2014年度招标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材料包括机构年度情况报告、机构设置变化情况、受处罚及质疑、投诉情况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通知通告”和“政策法规”栏目。
二、请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规定的招标业绩要求,抓紧通过网上报送2014年度招标业绩,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逾期后果自行负责。
三、年度报告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15年2月9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同时请另册报送一份网上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填报的2014年度招标项目清单(按工程、货物和服务分类,见附表)。
联系人: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刘明春,电话:67575755
重庆市招投标协会 黄远霞,电话:63102182

附件:1. 公司 年度招标项目清单(工程类).doc
2. 公司 年度招标项目列表(货物类).doc
3. 公司 年度招标项目列表(服务类).doc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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