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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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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15〕141号


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属有关企业集团:
为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提高上报项目的质量,有针对性地争取国家支持,请各单位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扎实、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要求,立即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668号)选项范围和要求,本次项目储备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资源节约专题项目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三类。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
重点是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主要包括:高效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高效燃烧及换热系统、余热余压利用及传热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材料、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再制造技术装备生产及试点单位产业化示范项目,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废旧荧光灯回收处理利用等装备;细微粉尘控制、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及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处理等环保技术装备(含核心零部件),机动车尾气治理装备和除尘纤维及滤料、高效膜材料等产业化生产项目;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仅限民政部门开展社会家庭废旧衣物回收利用工作配套的再生加工项目)。
(二)资源节约专题项目
1.重点节能工程 。以推动实现“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为主要内容的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道路照明改造示范、建筑产业化示范等项目。
2.重大节水示范工程。高用水行业具有示范意义的节水改造与矿井水利用示范项目。
3.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方案中,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清晰、对创建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重点支撑类项目。
4.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示范基地重点支撑的示范项目和骨干企业承担的示范项目。
本专题项目具体选项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包括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项目(仅限于缺水地区)。
2.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仅限于确有必要的地区)和老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二、选项条件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
1.产业化示范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能够解决节能环保关键共性问题。
2.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明晰。
3.有相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
4.承担项目企业综合实力强。应在所属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生产规模、技术研究、经营业绩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5.项目建设条件基本落实,能够保证在2015年开工建设和主体工程尚未完工的在建项目。
(二)资源节约专题项目
1.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相关规划和方案要求。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果明显。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年节约标准煤2000吨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创建项目年废弃物循环利用量5000吨以上,再生资源年深加工量1万吨以上。
3.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能够有效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
4.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企业银行信用级别较高,项目资金落实。
5.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2015年开工建设和主体工程尚未完工的在建项目。
(三)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前期工作基本落实,具备2015年开工条件。进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我委其他处室或市级其他部门申请中央补助的项目不得多头上报。
(二)请各单位对初选的项目填写《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见附件二),于3月10日前报我委(资环气候处)。《备选项目汇总表》请严格按照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分类汇总上报,并按优先顺序排列。区县(自治县)申报的备选项目汇总表通过系统内网发送电子版,企业申报的备选项目汇总表请附光盘。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安排熟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要求的人员,专门负责项目收集筛选和上报工作,提高上报项目质量。我委将根据上报备选项目情况,对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项目纳入市级储备项目库。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后,我委将根据相关要求和选项范围优先推荐上报纳入市级储备的项目。
联系人:易平,联系电话:67575868;李东彦,联系电话:67575864;传真:67575865。

附件:1. 资源节约专题项目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doc
2.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doc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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