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4-09
字体:
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移民局、审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三峡后续市级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三峡后续补助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报经市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保障资金安全,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全程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开展市级审批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既是市级部门履职尽责的应有举措,也是帮助区县政府强化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严肃财经纪律的现实需要。各区县要进一步增强投资管控责任意识,强化管控工作无缝对接,形成推进三峡后续投资管控合力,有序推进市级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监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作配合。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是整合常规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调概、竣工结(决)算等审核程序,实行“三合一”同步审核监督,全程无缝地提供工程建设投资管控和造价服务,可更为系统和高效地帮助项目法人解决工程施工建设期的造价预测、控制、监督、分析等实际问题,与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目标一致,是对目前审计力量不足的有效补充。全过程投资控制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将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各区县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与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共享工作成果:一是对已委托开展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的市级审批项目,区县不再委托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以避免重复委托和增加项目业主管理成本。二是多标段实施项目仍应按整体项目开展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不得以此为推脱规避全过程投资监管。三是区县可参照市级审批项目管理模式对区县审批项目实行全过程投资控制,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移民、审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商,联合开展任务委托、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移民局 重庆市审计局
2015年4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