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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转发国家六部委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函

日期: 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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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函〔2016〕36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卫计委、环保部和住建部六部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112号),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做好我市相关工作,经与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和市城乡建委共同研究,现将国家六部委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下一步如何贯彻执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部门配合
由于时间较紧,各区县要加强领导,抓紧组建规划班子,明确责任领导,集中技术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及时足额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规划由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卫计、环保、财政、城建等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编制具体工作由区县水利局承担,财政部门负责足额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卫计、环保、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
从“十三五”开始,国家只安排少量补助投资,重点对国家贫困区县等予以适当补助。结合重庆实际,初步确定将国家和市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国贫、市贫区县和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具体补助标准待国家明确后另行通知),工程建设投资主要以区县筹集为主。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根据本区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经济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
市级将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区县实现规划目标考核机制,各区县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将作为市级对区县考核的依据。
三、“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
1.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水平年为2020年。
2.各区县主要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可大体参照国家明确的目标予以确定。
3.建设对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突出人口聚集区规模化以上水厂巩固提升,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工作部署,以巩固已建工程成果,采取管网延伸、供水工程配套、升级改造、联网和改扩建等措施,统筹解决部分地区存在的工程标准低、规模小、老化失修以及水污染、水源变化等原因出现的农村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的问题。
4.以工程为单位进行规划,区县投资采取典型工程法估算。各区县典型工程选取每类工程不少于1处,典型工程总数不少于5处。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区县务必在2016年2月4日前将区县政府盖章后的通知附表及典型工程设计电子版,通过发展改革系统网和重庆市水利局政务系统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和市水利局农水处。
下一步,待市政府批复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并纳入国家规划后,我们再通知各区县政府对本区县规划进行优化完善后予以审批。

附件:1.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 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规划工作大纲.doc
3. 副本省级规划表.xls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
2016年1月26日

(市发改委联系人:贺少勇,联系电话:67575773;市水利局联系人:黄俊华,联系电话:8907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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