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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后续工程建设2017年度拟申报项目投资概算审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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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6〕646号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日前,市城乡建委印发的《关于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2016〕186号)中明确:“将今年5月30日以前需申报市城乡建委初步设计审批的我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其负责初步设计审批。”为支持区县加快2017年度拟申报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同意经区县城乡建委审批初步设计的申请三峡后续工作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投资概算并承担相应责任,审批情况应及时抄送我委。
同时,请你们积极指导和配合项目业主抓紧做好与上级移民部门的汇报衔接,避免因此类项目审批权限变更影响国家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和资金申报顺利开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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