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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日期: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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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技〔2016〕1084号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及重点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围绕《通知》中“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提高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2个方面的13个方向,联合产学研用等最多5个单位(也可联合市外的相关单位)、选择一个方向,共同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满足《通知》条件要求,能够实现申报方向的全部技术。
(三)建设内容和地点要相对集中。
二、具体安排
为能确保申报材料达到国家要求,并择优上报,我们采取两步工作方式:
第一步,编写国家工程实验室方案简介。按《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围绕申报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方向编写方案简介,简介包括申报的方向、联合的单位、基础条件、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于9月12日(星期一)前报送我委。
第二步,竞争择优上报。我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方案简介进行论证,筛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单位。择优确定的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4号)等要求,委托本领域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于9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委。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联系人:代惟殊,联系电话:6757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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