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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投标电子系统上线试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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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标〔2017〕9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各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市政府《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6〕35号)和中央巡视组指出“招投标问题突出”整改措施的要求,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电子系统已开发完成并于今年6月30日上线投入使用,我市的招投标活动具备了招标文件在线备案、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等功能。经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的认识
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将以往必须由人工、现场办理的环节转移到网上办理,将“人在路上跑”转变为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简化了办事流程,节约了办理时间,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实现了交易和监管过程的标准化并网络留痕,有效降低了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促进了招投标交易的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提高招投标交易活动效率,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二、积极主动,有序推进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各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在本辖区、本行业积极推进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使我市招投标电子系统尽早发挥作用,提高招投标效率和效益;要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可以选择技术简单、潜在投标人少、合同金额小的项目先行先试全流程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也可以选择项目部分流程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待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开,覆盖所有项目。
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行政监督部门的要求,积极推动本单位实施的项目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尽快学习并掌握系统,熟练运用。
三、加强对接,方便快捷使用招投标电子系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招投标电子系统的推广应用,一是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衔接,针对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定制相应的技术程序;二是将招投标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汇总制作成简单易学的使用手册或音视频教程,上传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免费下载学习;三是分期分批对招标代理机构、区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投标人开展培训,让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尽快了解、熟悉和掌握招投标电子系统;四是要在征求区县意见的基础上,选择3-5个区县试用招投标电子系统,待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开,覆盖所有区县。
四、不断完善,逐步优化招投标电子系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标电子系统试运行期间以及今后正式使用过程中,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要针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升级完善招投标电子系统,实现系统操作便捷、界面友好;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要求,于2017年底前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国家招投标电子系统检测认证,切实提高招投标交易效率和服务水平。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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